为贯彻落实国家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部署,我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。2019年,我市重点实施了城区集中供热、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、供暖锅炉提标改造、“散乱污”企业综合整治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、餐饮油烟综合整治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等重点工程,大气污染物排放得到进一步削减,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。 截止11月底,我市PM2.5年均浓度为35μg/m3,同比降低2.8%;空气质量达标达标率82.3%,同比提高2.4%。两项指标均达到省政府考核要求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位于全省前列和辽西北首位。 污染控制科 2019年12月26日